的触感柔软而光滑,像绸缎一样。
他想起这丛玫瑰是赤诵才瑾专门从荷兰空运回来的,因为他说荷兰的玫瑰品种最好,颜色最正,花期最长。
宋洛当时觉得他小题大做,不就是一丛玫瑰吗,哪里买不到,非要大老远从荷兰运。
但玫瑰种下以后开了花,他看到那些花的时候,觉得赤诵才瑾是对的。
这丛玫瑰确实和花市里卖的不一样,每一朵都开得恰到好处,不大不小,不浓不淡,像是被精心计算过一样,美得刚刚好。
“在想什么?”赤诵才瑾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宋洛回过神来,转过身看着他。赤诵才瑾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身后,逆着光站着,阳光把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边,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尊被光照亮的雕塑,高大、挺拔、棱角分明。
宋洛看着他的脸,看着他那双深黑色的、正专注地看着自己的眼睛,突然笑了。
笑容很轻很淡,但眼睛弯弯的,像两弯新月,脸颊肉因为这个笑容而堆起来,看起来软糯又可爱。
“我在想,”宋洛的声音轻轻的,带着一种被爱包裹的、安心的慵懒,“现在我好幸福。”
赤诵才瑾挑眉。
“感觉,很久没这样安心过了。”宋洛说完,自己觉得这个说法有点傻,脸微微红了一下,低下头去看自己的鞋尖。
赤诵才瑾看着他,沉默了两秒,然后伸手把人拉进怀里,低头吻住了他的额头。
“以后我会一直陪着你。”赤诵才瑾的声音低低的,嘴唇贴着宋洛的额头,震动从皮肤传到宋洛的头骨,再传到他的心脏。
宋洛的睫毛颤了颤,伸手搂住了赤诵才瑾的腰。
赤诵才瑾的腰很硬,没有一丝赘肉,搂上去像搂着一棵树干,结实得让人有安全感。
他把脸埋在赤诵才瑾的胸口,蹭了蹭,听到他的心跳声,强而有力的,砰砰砰砰的,一下接一下。
“老公。”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