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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鼠我啊! 林溪见 3973 字 17小时前

切尔曼那个时候刚苏醒, 从自己睡觉的棺材里爬出来,还没走出去多远就被一家住在附近的人族带了回去,那几人家中有修士, 见他有灵智, 热心地给他整了很多好吃的,还张罗着附近的妖们帮他找爸爸妈妈。

这家人姓王, 又因为切尔曼是只蝙蝠, 所以给他起名王大福, 他当时听见这个名字真的想撞树的心都有了。

他那个死人爹和始祖一起来华夏接他的时候听见这个名字都笑成什么了!气死他了!

不过, 他还是一只善良的小蝙蝠,他给那家的婶子留了许多好东西, 始祖情况特殊,不能在华夏境内待太久,为了不让家里的小朋友太难过,切尔曼留了一封信后不告而别。

这些年他其实有偷偷让底下的吸血鬼给王大婶一家送东西去,某次送东西的蝙蝠终于还是被抓住了, 王大婶一直都没有忘记当年救过的小蝙蝠,临走时还让吸血鬼给他带了好多大白菜。

“大福最喜欢啃大白菜了,这是今年新种的, 记得让他早点吃啊!”

切尔曼对此表示:我是血族, 我只喝血, 会吃大白菜是因为当年大婶家的人们不知道为啥特别喜欢往他嘴里塞大白菜。

嘴上是这么说, 但心地善良的亲王大人还特地去请了个华国厨子给他炒地道的东北大白菜, 吃得那叫一个香。

“我才不是你想的那样好嘛,我是看不惯那个老东西乱杀人。”

切尔曼从他父亲那里抢来的情人恰好就是几个人族,他实际上也没和那几个抢来的人族发生什么,让对方在他的古堡里住几天之后就直接放回人类世界。

国外的情况和华夏差距挺大的, 各种异族与人族之间别说合作了,能保持长达一年时间不开战当权者都皆大欢喜。

血族在异族中属于高级种族,他们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作风,虽然不会真的冲进人类聚集的地方直接抓人回来吸血,但偶尔骗几个单纯的人类回来当情人,腻味后直接吸干是常有的事。

切尔曼也算是血族中的异类,不然他也不可能和身为人族的苏溟起成为好朋友。

不过,或许正是因为他这种不太着调的性格,才让始祖这么喜欢他,毕竟在血族这堆老阴逼里面,切尔曼简直就是天使。

闻钰想,不会有“老人家”不喜欢胖乎乎心地善良但智商不详的小孙孙。

“那你还怪好的嘞,对了我有个事问你,你在血族既然是备受宠爱的亲王,那族中一些大事你应该是清楚的吧?”

切尔曼目光警惕,他一边要警惕闻钰问出来的问题,一边要警惕旁边这个魔族对他动手,好命苦,要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今天晚上就不该出门的。

“你想说什么?闻唧唧,虽然我们血族根本就没有团结这个词,但我是不可能背叛始祖的。”

平时他们斗得难舍难分,可一旦真正遇到了问题,这群蝙蝠还是能联合起来一致对外的。

“你想什么呢?”闻钰有点无语:“我是想问你,你们血族最近这几年有没有谁一直下落不明?”